第(2/3)页 它喜欢一个人,从来不会有人类那些弯弯绕绕的想法,喜欢就是喜欢。 她喜欢小狗,正如喜欢那份最纯粹最直白的感情。 “林小姐,检查报告出来了。” “好,马上来。”林愫收了手机,起身去同医生了解情况。 在她看不见的背后,谢池低低笑了一声,弧角微微上扬,“姐姐这么喜欢小狗,本少爷养小狗是对的了。” 林愫跟医生了解到情况,小金毛没什么大碍,就只有点皮外伤,取了点药回家涂几天就好了。 回去时,已经快十点了。 但街上人还是很多。 夜色笼罩下的灯光把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 遛着狗,林愫感觉这几天的疲劳都一扫而空了。 这时,她注意到路灯下的草丛里,有两簇影子在动。 她好奇地凝神观察了下,猛地发现那是一对年轻男女在亲嘴。 男生留着寸头,耳钉发出闪光。 大抵是她的目光有些炙热,盯得小情侣发现了她的视线,有些不自在地分开了。 这回,林愫看清了男人的长相,挺帅的。 但是……她是不是无意中打扰了别人小两口亲嘴了…… 她不太好意思地赶紧收回目光,尴尬地咳嗽一声:“我们快点回家吧!”话了,就自顾自牵着小金毛小跑了起来。 谢池双手插兜,莫名其妙,“见鬼了吗?” 回到公寓,给小金毛安顿好一切。 她也就自己洗了澡。 换上睡衣躺床上。 明天周一又是打工搬砖的一天,她调好闹钟就睡下了。 早上闹钟准时七点响起。 林愫还提前三分钟醒来。 她一直有个坏习惯,就是一定要赶在闹钟响起之前醒来。 说来也怪好笑的,她就是有点神经质地害怕在睡梦中闹钟突然响起来的声音,有种恐怖惊魂的感觉。但不设置闹铃,又生怕有一天自己真的睡过头耽误了工作。 第(2/3)页